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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吗?最近知名化妆师岳晓琳因为税务问题被查了,这事儿还挺让人意外的。据“北京税务”微信公众号6月8日消息,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法查处了岳晓琳税务违法案件。说白了,就是她在税务上动了歪脑筋,结果被大数据给揪了出来。
经过详细调查,2021年至2023年期间,岳晓琳通过个人账户收款的方式,悄悄隐瞒了劳务报酬收入,还进行了虚假申报。这样操作下来,少缴的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加起来一共是10.12万元。更离谱的是,她还向自己投资的企业“借款”,这笔钱既没有用于生产经营,又好多年都没归还,依法应该被视同分红处理,需要补缴个人所得税18万元。最后,在2025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她作出了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49.32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都已经全部追缴入库了。
说到这里,不得不提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纳税人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如果你对这类话题感兴趣,可以查看相关案例汇总,里面有很多类似的热门事件。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起案件是一个典型的高收入高净值人员税务违法案例。当事人作为行业内知名化妆师,社会关注度很高,却通过个人账户收款隐瞒收入、以“借款”名义规避分红纳税,企图逃避税收监管。税务局表示,他们会继续依托税收大数据,加强对高收入高净值人群的税收风险分析,依法严肃打击各类税务违法行为,维护税法公平和社会公正。想了解更多信息,可以访问相关资讯平台。
你知道吗?岳晓琳曾经为很多知名艺人提供过造型服务,包括在综艺《乘风破浪的姐姐》中为龚琳娜设计舞台造型;也曾为钟丽缇、寂静、任达华、唐艺昕、车晓等艺人打造红毯及活动造型。这样一位名人,居然在税务上出了这么大的问题,真是让人大跌眼镜。
事情是怎么被发现的呢?之前,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托税收大数据,对高收入、高净值风险人员开展数据分析,岳晓琳的相关情况引起了检查人员的注意。数据对比显示,2021年至2023年,岳晓琳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所得25.15万元,缴纳个人所得税仅0.11万元。这个数字跟她在国内化妆设计领域的知名度、行业影响力、直播平台带货销量以及同行业从业人员收入水平比起来,存在严重不匹配。名气大、收入少、纳税微——这条“倒挂”曲线,成了税务机关立案检查的突破口。
检查人员依法调取了岳晓琳在检查年度内的5200余笔银行流水、第三方平台收款信息以及她投资企业的对公账户交易数据和相关业务合同,进行了仔细比对分析。经过核查,岳晓琳通过教授美容课程、提供化妆服务获得劳务报酬92.49万元,通过某平台获得直播服务收入及提现收入共计9.59万元。这些业务合同中,款项由相关企业及个人直接向岳晓琳个人账户转账结算,而且她并没有在年度汇算中如实填报并申报纳税。
在分析银行交易数据时,检查人员还发现了一个更隐蔽的问题。岳晓琳与她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两家公司存在多笔大额资金往来。除了部分资金用于支付公司房租外,其余款项在检查开始时已经多年未归还公司。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第二条规定: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结束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这个规则很多人都不清楚,但税务局可是一清二楚。如果你想看看更多类似的案例,可以浏览相关资讯平台,里面有很多新鲜资讯。
按照上述规定,2021年至2023年间,岳晓琳从投资的两家企业累计借款90万元,纳税年度结束后既未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依法应视为分红,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补缴个人所得税。最终,依据相关法律,税务部门对其作出了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49.32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现在,所有款项都已经追缴入库了。这件事给那些想钻空子的人敲响了警钟,依法纳税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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