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卖合成牛肉假一赔万变赔两百,法院开庭
今天网红圈最新消息,给大家分享。
最近啊,有个事儿在网上闹得挺大。一位名叫“大鑫”(真名刘某)的网红主播,坐拥超过200万粉丝,在直播里信誓旦旦地说自己卖的是“纯牛肉”,结果被消费者给告了。这不,山东省冠县人民法院刚刚开庭审理了这起案子。消费者邢先生一纸诉状,要求主播按照当初承诺的“假一赔万”进行赔偿,金额高达179.8万元。可到了法庭上,主播那边却搬出了法律条文,认为赔偿太高了,按他们的算法,最多赔233.74元就完了。这前后差距,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啊!最后呢,在法院主持下,双方同意先调解试试,要是调解不成,那就只能等法院择日宣判了。说到直播带货里的那些事儿,您要是想了解最新动态,不妨看看今日资讯,里面有不少相关内容。
庭审的重点,自然是围绕“假一赔万”这个承诺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以及赔偿金额合不合理。原告邢先生和他的律师认为,主播在直播间里公开、明确地喊出“假一赔万”,这才是吸引大家下单的关键,这个承诺应该算作买卖合同的正式条款。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十条,平台商家卖东西或者提供服务损害了消费者权益,如果他们承诺的赔偿标准比法定标准高,消费者要求按承诺赔,法院应该支持。所以,原告坚持要那179.8万元。
可被告“大鑫”那边呢,却说自己很冤枉。他们说,直播里助播举的那块“假一赔万”的牌子,不是自己做的,连助播都是供应商安排的人,跟他们没关系。不过,他们也承认自己确实在直播里跟着说过类似的话。供应商那边反驳说,助播只是为了烘托气氛,主播对直播间里的一切有绝对控制权,助播都是听主播的吩咐才念的。这背后的门道可不少,想了解更多类似案例,可以关注热门话题,里面的内容挺详细。
说到赔偿金额,被告方引用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指出如果当事人主张的违约金超过了实际损失的30%,法院一般会认定“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这么一算,邢先生买肉花了179.8元,损失的130%就是233.74元,这应该是赔偿的上限。被告觉得,一万倍的赔偿太离谱了,既违背公平原则,也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要求法院把违约金降下来。
事情还得从头说起。据九派新闻去年5月报道,山东的邢先生在短视频平台刷到主播“大鑫”的直播间,花179.8元买了四袋肥牛卷。邢先生说,他是“大鑫”的老粉,关注了三四年,在直播间买过不少东西。当时,主播“大鑫”一个劲儿强调这肉是“100%纯牛肉”,旁边的助播还举着一块醒目的白板,上面写着“假一赔万,支持任何机构检测”。结果呢,收到货后邢先生发现,配料表上除了牛肉,还有饮用水、食用盐、大豆蛋白、变性淀粉等等一堆东西。这跟“纯牛肉”压根不沾边,明摆着就是合成调理肉。找店家理论没结果,邢先生一气之下向山东莘县市场监管局投诉。
监管部门很快介入了。今年2月6日,莘县市场监管局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主播“大鑫”所在的聊城市鼎友文明传媒有限公司,把合成牛肉说成纯牛肉,属于直播虚假宣传。据查,这场直播一共卖出397单肥牛卷,每单89.9元,总销售额超过3.5万,鼎友文明从中抽了大约10%的佣金。监管部门对该公司罚款6.5万元。他们也试着调解,可鼎友文明态度强硬,直接写了份《拒绝调解书》。维权碰了钉子,邢先生最后把主播“大鑫”、鼎友文明公司、销售商和生产厂家一起告上法庭,要求他们按“假一赔万”赔179.8万元。
有意思的是,天眼查显示,就在案子审理期间,鼎友文明公司的高管变了,“大鑫”退出了监事职务。现在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还是他妻子史某某,同时新增了一位史姓投资人。这些行业内的资讯,您要是感兴趣,可以去最新消息看看,保准有新鲜事儿。
这几年直播带货火得不行,可虚假宣传、货不对板的问题也越来越多。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2025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显示,直播带货的投诉量同比涨了18.5%,其中虚假宣传占了32.7%,成了消费者吐槽最多的问题之一。像这种合成牛肉冒充纯牛肉卖的情况,更是屡见不鲜。一些商家就是抓住消费者不容易区分的特点,把便宜的合成牛肉卷按纯牛肉的价格卖,赚取暴利。2026年最新的国家标准要求,调制合成肉制品必须在包装上明确标出“调制”、“合成”、“重组”这些字眼,可有些商家为了卖货,故意隐瞒真实信息,甚至在直播里胡说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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